上个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税新规,进一步简化了部分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从2021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两类纳税人,可在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等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之后,再预扣预缴税款。
好多小伙伴咨询过小编,“部分纳税人是指哪部分?”“我是不是不用缴纳个税了?”这里小编为大家统一解读,记得收藏!
简化了啥?
1. 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税。
2. 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税。
哪些纳税人无需预扣预缴?
以下两类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税!
第一类:上一完整纳税年度每月均在同一单位取得工资、薪金的工薪一族。
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2020年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 2020年度累计工资收入不超过6万元,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3. 2021年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第二类: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主要涉及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和大学实习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也是需要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取得的劳务报酬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小贴士
纳税人看这里!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2021年仍可以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1.预计2021年发放收入将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
2.需要出具纳税记录的纳税人。
3.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预计年收入超过6万元。
扣缴单位看这里!
申报本单位2021年税款时,通过以下方式申报要注意了!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WEB端申报:自动推送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供您核对、确认。
2.纸质申报:自行判断符合条件的员工,并在申报表上做好备注。
提醒广大扣缴单位
无论采用新方法还是旧方法,都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