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税务丨《小云说税》系列为纳税人盘点哪些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按照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解释,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福建税务丨通过一则小漫画,为纳税人解答福利费的抵扣和税前扣除两个问题。
用于职工福利费的这部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包括: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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