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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在长三角税收一体化 高质量发展中担当有为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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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和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意义十分重大。江苏省作为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直接受益者,被赋予了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样板的重要使命。江苏省税务系统要抢抓历史性发展机遇,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为加快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做出贡献。

 

立足更高起点,坚持以党的建设

统领长三角税收工作并轨同行

 

做好长三角税收一体化(以下简称“税收一体化”)这篇文章,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为税收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要更加鲜明地突出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提高税收工作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税收一体化建设当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融入高质量发展当中,确保在思想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同频共振、合拍共鸣。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战略意图、精神实质和内涵路径,坚决服从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全面落实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树牢“一盘棋”思想,紧密合作、协同发力,积极为税收一体化顶层设计贡献智慧与力量。

 

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 两个关键词, 按照“ 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 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丰富长三角地区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改革内容,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16 10”税收支持体系,积极打造长三角区域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

 

立足更高质量,坚持以真抓实干

推动一体化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为确保税务总局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批16 项措施平稳落地,三省两市税务部门组建了由联席会议、合作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构成的3 层合作架构,为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措施建立机制保障。江苏省税务系统要搭台唱好5 项牵头事项“主角戏”,演足21 项协同事项“对手戏”,为推进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探索推进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积极突破区域内数据壁垒,实现征管系统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目前三省两市电子税务局都已上线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功能,支持长三角区域外出经营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开户、报验登记、预缴申报、税款扣缴、信息反馈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改善了过去必须至经营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相关报验及预缴申报事宜的不便,办理时限从5 10 个工作日缩短为1 个工作日。据测算,长三角区域每年约有20 余万户次跨省报验业务,预计可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40 余万户次。

 

税务人员在辅导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填报留抵退税申请。

 

统一标准执法“一把尺”。制定推出“首违不罚”清单,确定18 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首违不罚”事项,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颁布实施长三角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19 项税务执法裁量基准统一,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

 

推动实现智慧办税。牵头制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智慧税务中心建设方案》,制定“跨区域服务”和“智慧服务”两方面14 项重点建设内容。确定上海青浦、浙江嘉善、苏州吴江等5 家首批试点单位,吴江长三角示范区智慧税务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创新推出智能健康码办税,探索将实名办税信息与个人信息码打通,实现线上预约分“码”引导、线下取号“一码通行,健康办税”;设立一体化专窗服务,解答纳税人咨询异地办税事宜,让冠名长三角示范区的新办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跨区域自助服务,支持长三角区域内纳税人可异地进行完税记录查询和凭证打印;联合发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纳税服务工作承诺事项,探索升级示范区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服务,制定首批共4大类15 项事项清单,联合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纳税服务工作承诺事项。

 

共享共用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不断深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制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认实施方案》《关于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联合开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信用级别联合发布平台,梳理三省两市A 级纳税人名单,促进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信息共享共用。

 

支持自贸试验区升级为税收保障“高地”。出台《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优化服务创新管理的意见》,对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试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申报征收,支持平台企业为自然人注册会员代办临时税务登记、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等个性化服务,促进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进一步联动,实现长三角一体化的更高质量发展。

 

立足更高目标,坚持以兼容并蓄

促进税收“融”“统”“效”稳步提升

 

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地缘相近、人缘相亲,一体化进程中各种要素的流动更拉近了城市的距离。虽是同源,各有千秋,三省两市税收工作存在个性化差异。江苏省税务部门在落实税收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要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筑牢长板、补齐短板,重点处理好三对关系。

 

一是处理好“牵头”与“配合”的关系。在税务总局出台的“16+10”项支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举措中,江苏省税务部门牵头5 项,配合完成21 项。无论扮演“牵头”还是“配合”,对税收一体化发展大局都至关重要。对于牵头的事项,应进一步强化担当、完善方案、把控节奏、统筹任务、协调关系,推动各项工作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对于配合完成的事项,绝不能坐等分任务、催进度,要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主动对接、积极参与、提前谋划,确保各项配合工作与牵头部门齐头并进。

 

二是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体化不是一样化。一体化发展不能靠一纸文件生搬硬套,差异化的分工协作才是保持税收一体化蓬勃发展的强大动力。三省两市既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也要基于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拿出适应自身区域发展的创新做法、典型做法,彰显地域特征,并在不断总结与交流中互促互融。

 

三是处理好“互助”与“互动”的关系。既要千方百计加强三省两市税务部门的相互协作,积极打通系统屏障、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深化数据共享共用的广度与深度,使纳税人在长三角地区办理涉税事项时实现“无感切换”;也要比学赶超,形成良性的竞争互动关系,比思路、比干劲、比措施、比成绩,凝聚起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强大合力。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江苏省税务系统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把各项税收工作纳入国家战略的“总盘子”,主动配合参与,不断加强协作,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实践中,寻求新突破、开创新境界、贡献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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