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导图:
经营所得——个体户工商户篇
个人独资企业与企伙企业篇,核定征收篇正在完善中
部分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税发〔1994〕179号(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国税函〔1998〕738号(社会力量办学)
国发〔2000〕16号(停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0〕84号(随军家属就业)
财税〔2000〕91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规定)
国税发〔2000〕149号(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国税函〔2001〕84号(征管执行口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
财税〔2003〕26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财税〔2003〕158号(规范个人投资者征管)
财税〔2008〕65号(调整税前扣除标准)
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合伙人先分后税)
财税〔2010〕96号(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
财税〔2011〕62号(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
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年度中间开业或注销)
总局令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附件1至附件3废止)
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8〕55号(创投和天使投资个人)
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创投和天使投资个人政策执行口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
财税〔2019〕13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