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印花税,优惠真不少!
促进小微、支持三农、
改善民生、助力公益,
方方面面现身影。
快跟小编念段顺口溜,
好听好记又好用~
小微普惠出力气,减半征收真给力。
金融机构与小微,借款合同有免征。
支持三农来助力,四条减免牢牢记。
要问哪项最给力,营业账簿数第一。
公益事业也有她,相应书据免印花。
另外十条同助力,改善民生印花行!
1
小微普惠出力气,减半征收真给力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其他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
_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征 |
09049901 |
2
金融机构与小微,借款合同有免征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金融市场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7号 |
第二条 |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09041503 |
3
支持三农来助力,四条减免牢牢记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
第四条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
09092301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税字〔1988〕255号 |
第十三条第(一)项 |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
09092303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5号 |
第二条第二款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印花税 |
09092306 |
支持三农 |
农村建设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
第二条 |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
09092307 |
4
要问哪项最给力,营业账簿数第一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
_ |
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
09129906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其他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
_ |
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
09129907 |
5
公益事业也有她,相应书据免印花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
公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 |
第四条第2项 |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
09120601 |
6
另外十条同助力,改善民生印花行!
减免政策大类 |
减免政策小类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减免项目名称 |
减免性质代码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
第二条 |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09011701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
第一条第(四)项 |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
09011702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
第一条 |
保障性住房免征印花税 |
09011704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
第一条第(四)项 |
对开发商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印花税予以免征 |
09011706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
第二条第(二)项 |
免征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印花税 |
09011707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
第二条第(一)款 |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住房土地免征印花税 |
09011711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
第二条第(二)款 |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免征印花税 |
09011712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
第二条第(五)款 |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印花税 |
09011713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
第二条、第三条 |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 |
09011714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
第三条 |
对公共租赁住房双方免征租赁协议印花税 |
09011715 |
了解了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快去看看咱们企业有没有应享尽享啊!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01.借款合同需要征收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从表中可见,只有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要征收印花税。所以如果是非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间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税的。
02.借款合同具体如何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现将借款合同贴花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以填开借据方式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贴花问题。目前,各地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手续不够统一,有的只签订合同,有的只填开借据,也有的既签订合同又填开借据。为此规定: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二、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三、关于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四、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关于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计税贴花问题。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
六、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七、关于对基建贷款中,先签订分合同,后签订总合同的贴花问题。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03.印花税申报减半再减半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能存在申报印花税减半再减半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半再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