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免征部分行业2020年度车船税的通知》(闽财税〔2020〕6号)规定:“三、此项优惠类型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或自主申报车船税的,减免代码为‘12011601’。”
因此,保障疫情防控行业的纳税人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不需要备案,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答: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免征部分行业2020年度车船税的通知》(闽财税〔2020〕6号)规定:“三、此项优惠类型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或自主申报车船税的,减免代码为‘12011601’。”
因此,保障疫情防控行业的纳税人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不需要备案,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