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1aoz1pz7gghzo,680l4phwt44w,kxv0v5okwp2q
提供建筑服务简易征收还需要备案吗?如果之前备案过,现在发票要冲红一部分,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八、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十四、关于本公告的执行时间 本公告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自2019101日起施行。”

红冲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处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