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按实际业务开具发票是存在税务风险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而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编码都有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不按照规定进行开票,可能会导致进项税不能抵扣,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不能作为合法凭证进行税前扣除成本费用。
答:不按实际业务开具发票是存在税务风险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而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编码都有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不按照规定进行开票,可能会导致进项税不能抵扣,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不能作为合法凭证进行税前扣除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