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综合
税收筹划16招(六)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中财大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蔡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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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理

化整为零是筹划法是指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使大额所得或财产分割为多份小额所得或财产,从而降低税收负担,一般多适用于累进税率。主要实现方式是合理地将收入拆分为多项收入,或者将以此收入分解为多次收入,这样做可以降低适用税率,增加费用扣除次数,从而起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案例

【案例1】小A最近接了B公司的一份兼职,要在一个月内出一期设计图纸,报酬是50000元。如果B公司一次性给小A支付50000万元的话,小A需要缴纳个税为

50000×(1-20%)×30%-2000=10000()。但是如果B公司分5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10000元,每个月缴纳的税额是

10000×(1-20%)×20%=1600()5次共8000元,节税2000元。

在考虑有理财收益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50000元,扣除10000元税费,小A能拿到40000元。若投资到年化收益为10%的产品中,5个月的收益只有1667元,分开支付从时间上并不亏;若理财年化收益能达到15%5个月的收益则有2500元,从数额上看,一次性支付更为划算。但是一般情况下理财是有风险的,所以纳税人在采用化整为零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一番衡量。

【案例2】基本工资与年终奖金的权衡

某股份公司总经理税前收入24万元(不含三险一金),如何使个人所得税支出最小化?假定扣除项目为年60000元,从节税角度分析,请为以下三个纳税方案排序:

方案一:按月平均发放工资;

方案二:每月发放9000元工资,剩余作为年终奖金;

方案三:每月发放12500元工资,剩余作为年终奖金。

案例分析:

方案一:按月平均发放工资

应纳税额为:

(240000-60000)×20%-16920=19080()

方案二:每月发放9000元工资,年终奖为132000

工资缴纳个税:

(9000×12-60000)×10%-2520=2280()

年终奖缴纳个税:

(240000-9000×12)×10%-210=12990()

应纳税额为:2280+12990=15270()

方案三:每月发放12500元工资,年终奖为90000

工资缴纳个税:

(12500×12-60000)×10%-2520=6480()

年终奖缴纳个税:

(240000-12500×12)×10%-210=8790()

应纳税额为:6480+8790=15270(元)

从以上三个方案,可以得出方案二、三较优,但是并非为最优选择。经计算,最优方案为每月工资发放17000元,年终奖一次性发放36000元,此时缴纳个税的金额为:(17000×12-60000)×10%-2520+36000×3%=12960()

分析结论:掌握节税规律

1.年终奖与基本工资合理匹配,两者适用税率比较接近。

2.现实的可能结果是年终奖与工资适用税率至少有一个正好位于税率临界点。

 

注意事项

化整为零常采用业务拆分的方法,在拆分时,纳税人要注意同时实现合同拆分、分开发票、分别核算三点,只有做到以上三点,拆分业务才能得到税务机关的承认。

 

作者简介:

蔡昌,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海淀区知联会副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理论与政策,产权税收学,数字经济税收治理问题等,在《人民日报》《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00

转自:中财大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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