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今天是六一儿童节,首先,祝各位大朋友、小朋友节日快乐!如今,谁还不是个宝宝呢?让我们回顾一下那些愉快的童年往事。
好了,带着满满愉快的回忆,踏上我们今天学习的征程。今天早上,看到一段话,觉得写的特别好,也一起分享给大家:同一件事,有人把它当作向上的踏脚石,有人把它当作无法翻越的高山。有时候,决定人生上限的,不是能力,而是做人做事的格局。你的视野有多高,就会获得什么层次的回报。换一种思维方式,天地可能更开阔。新的一月开始了,让我们都努力变的更好!
2020年5月22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了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增值税税率下调已是必然,但怎么调整,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仍需等正式的文件出台!但作为财务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由于增值税税率变动可能会影响产品价格,过渡期间的购销合同要提前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并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如在签订合同时避免将来税率变动导致的开票纠纷,财务人员过渡期间签订合同要注意以下要点:
一、销售一方,如果议价能力比较强,签订合同最好含税
1、首先,约定含税价:##元,含税价保持不变,不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2、税款=含税价/(1+税率)*税率,约定税率:按现行税率 ##%执行,如有国家政策调整,发生税率变化的,按变化后的税率执行。
举个栗子:假如A公司,卖了一批13%税率的货物给B公司,合同约定含税售价为2260万元。
(1)13%税率下:
A公司的销项税额为:2260万/(1+13%)*13%=260万元
A公司收到的价款为2260万/(1+13%)=2000万元。
(2)假设13%税率降至11%(无任何依据,仅仅为举例子用)根据合同:含税价2260元保持不变。
A公司的销项税额为:2260万/(1+11%)*11%=223.96万元
A公司收到的价款为2260-223.96=2036.04万元,价税合计仍收到2260万元。
这种情况下,由于销售方签订了含税合同,税率下降,A公司收入反而增加2036.04-2000=36.04万元。
二、购买一方,如果议价能力比较强,签订合同最好不含税
1、首先,约定不含税价:##元,不含税价保持不变,不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2、税款=不含税价*税率,约定税率:按现行税率##%执行,如有国家政策调整,发生的税率变化的,按变化后的税率执行。
3、价税合计:不含税价+税款
举个栗子:假如B公司从A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合同约定不含税售价为3000万元。
(1)在目前,13%税率下,B公司需支付A公司价税合计:3000*1.13=3390万元
(2)假设13%税率降至11%(无任何依据,仅仅为举例子用)根据合同:不含税价仍为3000万元保持不变。
11%税率下,B公司只需支付A公司价税合计:3000*1.11=3330万元
这种情况下,由于购买方签订了不含税合同,税率下降,B公司可少支付3390-3330=60万元!
结论:
1、降税率前,签订合同,销售方应以签含税价合同为好,对销售方有利!
2、降税率前,签订合同,购买方以签订不含税价税为好,对购买方有利!
三、如果购销双方势均力敌,协商解决
对于可能横跨两个不同税率期间的合同,购销双方最好坐下来共同协商。税率下降,直观来说产品增值部分的税负下降。同时,各环节中占用的资金也下降。购销双方需要本着合作共赢的态度,协商解决,共同分享税率降低的带来的政策红利。
文章的最后,再分享一个故事吧:
有个事业有成的朋友,讲了这样的故事,早些年他初出道时,父亲谆谆告诫他,与别人合作,如果赚100元,分给别人60元,自己只留40元,对方永远跟着你干;如果给别人70元,自己仅留30元,他不但对你忠心耿耿,而且当你危难之际,他一定会挺身而出,鼎力相助。这位朋友践行了父亲的告诫,合作伙伴从国内发展到国外,生意越做越强。
为什么有的人始终找不到合作伙伴;有的人即使合作了,也是“露水夫妻”难长久;还有的合作期间为了利益,反目成仇,最终两败俱伤。就是为了个“利”,没有处理好。当然,在合作前,互相了解很重要;与志同道合的人合作,也很重要;再则订好合约,定好利益分配方案,一条条、一款款,白纸黑字形成法律文书,参与合作者确认签字,也很重要。
共享经济时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作共赢已成为大趋势,多让利几分又如何?
因此,税率即将下调之际,签订的合同应该是对自己有利呢,还是对对方有利?还是双方都有利?这些就不仅仅是财务人员思考的问题了。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因水平有限,难免出现纰漏,还望各位朋友留言指正,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