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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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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你就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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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你就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1)您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

②取得收入时,您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免于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免办理个税汇算的一个基本前提,三个条件之一:

1、对于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无论你综合所得的收入多高,均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但是注意:前提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了扣缴义务!

2、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则不管是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但是注意:前提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了扣缴义务!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但是注意:前提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了扣缴义务!

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

201911日至202012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参考二: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如何快速知道我是否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对绝大部分 20191月至12月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 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您也可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

方式一:

手机直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

登录个税APP后,“常用业务”下可以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选择“2019年度”及“全部”所得类型(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随即显示2019年度每笔综合所得收入额及应补(退)税额。

 

  

  

  

 

 

方式二:

电脑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显示2019年度每笔综合所得收入额及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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