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个人所得税
我们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返工,给企业返工人员每人500元的补助。请问这笔补助需要缴纳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0-04-08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答:第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果该笔所得需要缴个税的话,那也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不是该补助的支付方没有法定扣缴义务。第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返工人员取得政府的返工补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