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会计核算并不难,准则将研发阶段一分为二:研究阶段、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有计划的探索,但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开发阶段则具有针对性,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据此,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化。
然而越是简单的文字看似明了,其实不然。资本化 OR 费用化看似普通的六个字,然而由于对利润有可操控性,又变的耐人寻味。
首先,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是什么?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毕竟,一旦被界定在研究阶段,研发支出是需要费用化的。
其次,开发阶段判断资本化的条件虽然明确,简单归纳如下:
(1)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又完成并使用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资源支持完成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
但如果资本化,其判断的依据是否充分?时点是否恰当?
基于以上,我们经常会看到发审委类似于如下的问询: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技术开发费的归集范围、方法,披露具体内容、金额占比及其波动的原因,费用化和资本化划分的具体依据,说明是否存在在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之间任意调整以操纵营业利润的情形;
(2)说明是否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如有,请逐项说明资本化的确认时点和依据,请申报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更深入时,还会对企业研发费用相关的内控情况做出说明、要求企业就会计核算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差异做出说明……,一般说来,研发费用资本化时,问询会更深入,回复也要求更有据可依。
所以,看似不难的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无论从归集范围、方法、金额、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划分,都需要做充足的准备与考虑,并不是拍脑壳,更不是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