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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思维导图学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总则篇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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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所得概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一、非法所得应当具有可税性,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认定处理前,税务机关也难以在征税前判定纳税人的所得是否合法,这些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但认定为非法所得以后,不作为应税所得,例如企业的违法经营所得,按国家规定应当全部没收,并应给予一定的处罚,此类所得就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二、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转让财产所得、接受捐赠所得,体现企业所得税公平纳税及普遍征收原则。

三、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等后的纯收益,企业所得税对纳税人的纯收益征收,是区别于其他税种的本质特征。

四、所得是货币或非货币的所得,即所得应当有一定的载体。税法规定作为征税所得的,只是物质上的所得,对于精神所得,如荣誉性、知识性所得以及体能、心理上的收获,都不是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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