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5】41号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贵公司老板把自己的汽车过户到公司名下应分解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行为。应在发生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