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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早知道,你可能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0-01-10  作者:李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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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最近,很多纳税人都在焦虑,纠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现将不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有关情况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最近,很多纳税人都在焦虑,纠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20191231日,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不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情形: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提醒01: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如果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纳税人也不自行纳税申报,被税务机关查处,补税、滞纳金、罚款可能都会有,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追刑责。

提醒02: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的,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提醒03:纳税人进行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先登录网上税务局或者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以免少报漏报。

下面举例说说个税汇算清缴常见的几种情形。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案例01:王小二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王小二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案例02:王小二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3.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

案例03:王老五于2019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王老五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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