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个人所得税
110axq5cletxm,4xvxkj56kfdf
例解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扣除之三_捐赠资产价值的确定
发布时间:2020-01-08  作者:凡人李欣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从扣除方式上看,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的扣除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限额内据实扣除,二是全额扣除。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明确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的相关政策、计算口径和征管规定。

 

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该如何扣除,请和凡人一起学习99号公告吧!

本文共分六篇,分别是,凡人每天一篇与您共学!

之一:捐赠扣除限额的计算

之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扣除

之三:可扣除公益慈善捐赠应符合税法规定

之四:捐赠资产价值的确定

之五:捐赠支出票据规范

之六:捐赠扣除的办理

之四:捐赠资产价值的确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

(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三)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