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违法“黑名单”标准
发布时间: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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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别

案件公布标准

1、偷税

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款总额10%以上

2、逃避追缴欠税

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

3、骗取出口退税

无数额限制

4、抗税

无数额限制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无数额限制

6、虚开普通发票

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无数额限制

8、走逃(失联)

 

9、其他

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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