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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房屋交换如何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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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个人之间房屋交换如何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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