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2.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2.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