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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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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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  发布时间:2018-06-15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自2019年废止。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1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我部于201712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财政部

 

2018615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一、主要变化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1.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固定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在建工程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及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7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8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研发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其中:利息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6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一、主要变化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应收退货成本科目、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科目按照其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4.“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6.“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8.“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9.“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10.“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新增项目、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2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删除与原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3.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4.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5.“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6.“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1.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行项目反映。

 

2债权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

 

3其他债权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行项目反映。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交易性金融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6合同资产合同负债行项目。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项目、合同负债项目,应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7.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应当根据应收退货成本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出售,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1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确认为预计负债的应付退货款,应当根据预计负债科目下的应付退货款明细科目是否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在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固定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5在建工程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6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及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17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18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关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专项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该项目应根据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净敞口套期收益行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套期损失,以“-”号填列。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行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行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行项目,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的金额作为该项目的减项。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行项目,反映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行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信用减值准备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行项目,反映企业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套期储备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研发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其中:利息费用行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4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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