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的出口退税考量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 的步伐明显加快,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在考虑海外投资控股架构、融资架构和无形资产架构的同时,对于运营架构的规划和考量也是首当其冲的。在对海外运营架构下的贸易和服务的业务流、资金流的筹划过程中,出口退税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小编现将“走出去”战略下有关出口退税的政策和实际操作中涉及的业务场景作一汇总和列举,供大家参考。
今天咱们先来看看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包括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等)、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国内已缴纳增值税的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如果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涉及的领域和业务场景主要有: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
问:我们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准备将产品出口到东南亚,请问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程序和期限的要求是什么?
答:贵公司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贵公司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相关知识点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上述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在特定条件下,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具体条件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视同自产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2、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
问:我们是一家外贸企业,主要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请问是否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如适用,如何计算退税额?
答:你公司可享受增值税免退税政策。计算公式为: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对于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知识点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同时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3、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问:我公司现有一批货物出口用于对外援助,请问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正常的单证之外,还需要提供什么特殊资料吗?
答:不需要,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提供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所需单证。
相关知识点
企业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4、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问:我们公司是出口企业,在境外承接了一个工程,需要在国内采购一批货物出口到工程所在地,请问我们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吗?如果适用,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常规的的单证之外,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答:出口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一般贸易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单证之外,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属于分包的,由承接分包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退(免)税,申请退(免)税时除提供对外承包合同外,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
相关知识点
企业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5、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问:我们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打算以自产货物出资的形式与其他外国投资者一起在境外设立一家公司,我们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增值税退(免)税吗?
答:可以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即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问:我公司现有一批货物出口用于境外投资,请问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正常的单证之外,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答: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正常的单证之外,还应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
相关知识点
企业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6、融资租赁出口退(免)税
问:我们是融资租赁出租企业,请问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期限和提供资料的要求是什么?
答: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首份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除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的资料外(仅经营海洋工程结构物融资租赁的,可不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证明;
② 融资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③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14年10月1日前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租赁出租方,可向主管税务局申请补办出口退税资格的备案手续。
相关知识点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有形动产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融资租赁出租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出租方购买的,并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内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视同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跨境应税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我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37项跨境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相关税收政策,以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与跨境服务相关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和适用业务场景主要有以下方面:
1、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问:我们是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近期有意向承接一些境外业务,主要是向境外公司提供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想咨询一下,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答: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类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其中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等等。你们公司开展的跨境业务,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规定办理申报。同时,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相关知识点
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全在境外消费指的是:
① 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② 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③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工程类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境内建筑公司,近期想在境外开展一些工程项目,请问增值税方面能有些什么样的税收政策?
答:共有三类与境外工程有关的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是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二是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三是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如果你公司在境外从事上述工程类服务,可享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相关知识点
①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②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③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征增值税。
3、提供跨境文化类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准备在欧洲为境外公司投放广告,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相关政策规定,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相关知识点
① 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
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免征增值税。
③ 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④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且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免征增值税。
4、提供跨境技术类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现为越南一家公司仅在其境内使用的专利提供评估服务。请问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相关政策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免征增值税。
相关知识点
①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免征增值税。
② 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③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④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技术除外)免征增值税。
5、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金融公司,现在非洲为两家境外企业提供美元和人民币结算服务,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你公司为境外单位之间的外币、人民币资金往来提供的资金结算服务,属于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线收费金融服务,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相关知识点
① 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
② 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③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6、特定情况下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海洋运输公司,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相关政策规定,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相关知识点
提供以下情形的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① 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② 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③ 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
④ 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⑤ 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
⑥ 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
7、提供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为美国当地一家公司提供电信服务,按照目前政策是否可以享受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呢?
答:如该项业务通过境外电信单位结算费用的,服务接受方为境外电信单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可以享受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相关知识点
境内的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
8、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在德国购买了一台设备,因故未能运回国内,要在德国出租,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物在境外适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
相关知识点
① 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免征增值税。
② 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③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