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简并、优化,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适应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使用,我局将对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模块进行升级,自即日起暂停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重新开放具体时间将分别在江苏地税网站和电子税务局系统《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您密切关注。如有疑问可咨询12366和主管税务机关。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支持与配合!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