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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
增值税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算
发布时间:2017-08-20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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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期无购进免税原材料:五步法。

1)“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

 

2)“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数额)

大于0:本期应纳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

 

3)“尺度”: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注意:23时,第2步减第3步=下期留抵税额。

 

5)确定免抵税额:第3步减第4步=免抵税额。

【典型例题-教材例题改编】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16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20167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6月和7月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解析』

6月份: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7月份: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22172622-31(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53126)万元。

 

2.当期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修正的五步法。

1)“剔税”: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2)“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3)“尺度”: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4)“比较”:同上。

5)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典型例题-教材例题】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16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200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9(万元)

3)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200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6)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

 

3.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剔税”:0

2)“抵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3)“尺度”: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

4)“比较”:同上。

5)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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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例题-教材例题】

某国际运输公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该企业20168月实际发生如下业务:

1)该企业当月承接了3个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确认的收入60万元人民币。

2)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期末留抵税额为15万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退税额。

 

『正确答案』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60×11%6.6(万元)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6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6.6(万元)。

退税申报后,结转下期留抵的税额为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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