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申报缴纳的税种、基金(费):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申报期限:8月1日 -8月15日。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