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比如总包方为中建某局,分包方为华厦建设,工程项目在非洲。中建某局和华厦建设两家公司该项目均无需给中国政府缴纳增值税。
具体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