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增值税
680l4phwt44w,1aoz1pz7gghzo,1sxgckmtug24z,1btgobr9cg799,qp001crs866w
建筑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7-08-31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比如总包方为中建某局,分包方为华厦建设,工程项目在非洲。中建某局和华厦建设两家公司该项目均无需给中国政府缴纳增值税。

 

具体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