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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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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国地税深改方案,促进国地税电子税务局业务整合,方便纳税人办税,目前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已整合地税附加税费一并申报功能。纳税人可在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成功后,在“涉税查询”界面一并申报地税附加税费。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

  1.登陆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

 

  2.完成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申报后,在申报页面左侧“申报缴纳”功能下选择“涉税查询”栏目。

 

  3.进入“涉税查询”后,在本月已申报完成的增值税申报表后,点击“附加税申报”

 

  4.进入“附加税申报”页面,点击左上方“申报”按钮

 

  5.在打开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内,确认申报数据,该数据根据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情况自动带入,可修改。

 

  6.据实填写申报数据,填写完毕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核实无误后确认提交,完成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的申报。

 

 

注意:

  1.使用本功能完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的纳税人,无需再次在地税进行申报。其他地方税费请在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2.本功能仅支持一次提交,扣款成功前,如发现错误需要重新申报的,可于作废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时一并作废附加税(费)的申报,或者在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作废、补报。

  3.申报成功后请及时完成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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