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02-11
2024-02-11
reoppugj8e7k,1k8nnrrwmw9fn,13w0a2ogiv3be,1pxzba5qn8xiq
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9号  发布时间:2015-10-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资产管理公司改制,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改制后再增加的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16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