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人直接以股权、科技成果、不动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日益增多,这些行为大都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在投资行为发生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两个文件,给纳税人带来了分期缴税优惠政策。按照文件精神,从2015年4月1日起,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税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这里的5年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之日算起,超过5年的不再享受分期缴纳优惠。
对财税〔2015〕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纳税义务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概念解释
文件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文件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1、非货币性资产原值为纳税人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2、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
四、申报征收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5个公历年度内(含)从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之日算起。
五、备案管理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六、备案地址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至以下办税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市区:
第一办税服务厅 崇安区工运路18号 (中国饭店一楼)
第二办税服务厅 新区旺庄路138号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太湖新城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江阴市:
市区办税服务厅 江阴市虹桥北路158号
华士办税服务厅 江阴市华士镇澄杨路81号
长泾办税服务厅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路146号
青阳办税服务厅 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2号
宜兴市:
市区办税服务厅 宜兴市陶都路178号
丁山办税服务室 宜兴市丁蜀镇公园东路99号
张渚办税服务室 宜兴市张渚镇迎春路
和桥办税服务室 宜兴市和桥镇西横街265号
周铁办税服务室 宜兴市周铁镇周前路
官林办税服务室 宜兴市官林镇公园路
徐舍办税服务室 徐舍镇虹新路16号
惠山区:
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国慧大厦(惠山大道108号)
藕塘职教园区办税服务室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锡陆路319号
洛社办税服务室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东路1号
惠山城铁站区办税服务室 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堰玉路988号
西漳地铁站区办税服务室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天一街56号
阳山办税服务室 无锡市阳山镇行政服务中心(胜利路)
锡山区:
行政审批中心办税服务厅 锡山区东亭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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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