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一家从事机床制造的企业。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一年,并打算继续停产等待清算,停产期间该公司原有厂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公司询问,这个房产是否还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二十条曾经规定,企业因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 但是《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废止该文件规定。
所以,由于关于企业因停产、撤消而空置不用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已废止,该公司因停产而闲置不用的房产,仍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