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大连一家从事国际物流的企业,请问我公司不需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仅在仓储基地厂区内用于装卸移送货物的车辆,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车船税法所称的车辆、船舶,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在车船税法实施之日(2012年1月1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因此,除了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列举的免税情况之外的,在其他单位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需要按规定缴纳车船税。你单位拥有的在物流企业仓储基地厂区内部行驶的,不需要在车船登记部门登记的车船,仍需要按规定从取得车船所有权的当月起依法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