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基金收益是否要交纳(投资基金收益是申购和赎回之间差
价)是否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属于文件规定的范围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属于文件规定的范围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
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赎回财税[2002]12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处同样需要注意,对于赎回基金发生的差价损失,由于其不属于股权投资性质的损失,因此同样可以直接抵减企业经营性所得。企业投资基金赎回后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利润表中有一栏“投资收益”填在那一栏。
参考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
参考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