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电梯公寓10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电梯公寓基本是小户型,准备出售精装房。建筑工程总造价约为2亿元(其中,装饰工程为5000万元),拟将装饰工程5000万元发包给某建筑装饰公司完成。房地产公司在与建筑装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约定,装饰用的大宗材料(铝合金门窗、外墙砖、灯具、厨卫设备等)由甲方采购供应(价值1500万元),不包括在承包总造价中。因此装饰工程合同造价为3500万元。
由于装饰造价未包括甲供材料1500万元,房产公司可节省营业税:1500万元×3%=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