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全文失效。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申请的2002年第一批370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办理免税手续时,申请免税的单位应出示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随车配发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证”和“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在次年2月份以前向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上报实际免税车辆的型号、数量及免税额。
附件:2002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
抄送:交通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
2002年第一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分配表
单位:辆
┌───┬──┬─────┬─────┬─────┬─────┐
│地区 │数量│ 猎豹 │ 庆铃 │ 庆铃 │ 北京 │
│ │ │CFA5022XZH│QL6470DY11│TFS17HDLM │BJ2024Q1U │
├───┼──┼─────┼─────┼─────┼─────┤
│北京 │15 │15 │ │ │ │
├───┼──┼─────┼─────┼─────┼─────┤
│河北 │10 │5 │3 │1 │1 │
├───┼──┼─────┼─────┼─────┼─────┤
│山西 │3 │1 │1 │ │1 │
├───┼──┼─────┼─────┼─────┼─────┤
│内蒙古│5 │1 │ │ │4 │
├───┼──┼─────┼─────┼─────┼─────┤
│吉林 │7 │4 │1 │1 │1 │
├───┼──┼─────┼─────┼─────┼─────┤
│黑龙江│18 │6 │5 │2 │5 │
├───┼──┼─────┼─────┼─────┼─────┤
│江苏 │7 │3 │1 │ │3 │
├───┼──┼─────┼─────┼─────┼─────┤
│浙江 │15 │7 │2 │2 │4 │
├───┼──┼─────┼─────┼─────┼─────┤
│福建 │5 │2 │2 │1 │ │
├───┼──┼─────┼─────┼─────┼─────┤
│江西 │8 │3 │1 │3 │1 │
├───┼──┼─────┼─────┼─────┼─────┤
│山东 │4 │1 │1 │1 │1 │
├───┼──┼─────┼─────┼─────┼─────┤
│河南 │6 │2 │2 │1 │1 │
├───┼──┼─────┼─────┼─────┼─────┤
│湖北 │6 │3 │ │ │3 │
├───┼──┼─────┼─────┼─────┼─────┤
│湖南 │8 │6 │1 │ │1 │
├───┼──┼─────┼─────┼─────┼─────┤
│广东 │25 │22 │1 │2 │ │
├───┼──┼─────┼─────┼─────┼─────┤
│广西 │25 │9 │2 │6 │8 │
├───┼──┼─────┼─────┼─────┼─────┤
│海南 │4 │4 │ │ │ │
├───┼──┼─────┼─────┼─────┼─────┤
│四川 │21 │15 │2 │2 │2 │
├───┼──┼─────┼─────┼─────┼─────┤
│贵州 │14 │7 │2 │3 │2 │
├───┼──┼─────┼─────┼─────┼─────┤
│云南 │64 │30 │10 │4 │20 │
├───┼──┼─────┼─────┼─────┼─────┤
│西藏 │1 │1 │ │ │ │
├───┼──┼─────┼─────┼─────┼─────┤
│陕西 │20 │7 │8 │ │5 │
├───┼──┼─────┼─────┼─────┼─────┤
│甘肃 │33 │12 │6 │3 │12 │
├───┼──┼─────┼─────┼─────┼─────┤
│青海 │20 │1 │5 │ │14 │
├───┼──┼─────┼─────┼─────┼─────┤
│宁夏 │11 │5 │3 │2 │1 │
├───┼──┼─────┼─────┼─────┼─────┤
│新疆 │15 │5 │3 │2 │5 │
├───┼──┼─────┼─────┼─────┼─────┤
│合计 │370 │177 │62 │36 │95 │
└───┴──┴─────┴─────┴─────┴─────┘